根据学校《绩效与聘期任务考核工作指导意见》及《二级学院(部)业绩绩效考核分配指导意见》,经学院主要负责人起草、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充分讨论并修改、征求全体教师意见和建议并修改、报联系校领导同意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等环节,制定出《中医药学院业绩绩效分配实施方案(2024年度)》,现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反馈。
中医药学院
2024年12月6日
附件:
《中医药学院业绩绩效分配实施方案(2024年度)》.docx